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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是新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学术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知识产权的教学与研究,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创建者,也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主要开拓者。郭寿康教授作为我国第一代知识产权法学家,70年代末起参加我国全部知识产权法律的初创工作, 1981年开始挂牌正式招收知识产权方向研究生,并在佟柔教授主编的司法部全国统编教材《民法原理》(1983年版)中,撰写“智力成果权”相关章节。刘春田教授1985年开始参加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起草等立法工作,并在全国第一个开设系统《知识产权法》课程。1986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倡导和推动下,受原国家教委委托,创立了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学术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并于1987年招生,正式创办知识产权法专业。2009年,在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0人,其中教授5人,均有美、欧、日等留学经历。学院聘请海内外和国际机构的客座教授32人。中心主任和创始院长为刘春田教授,副院长为郭禾教授、王轶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设有学术委员会,郭寿康教授为主席,李琛教授为秘书长。学术委员包括中国大陆、台湾的著名学者,以及德国马普所迪兹教授、现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加利博士、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雷德等。知识产权学院与我国香港、台湾和欧洲主要国家、日本、韩国、美国的多所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法院、律师组织以及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教科文组织等与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学院也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和中国知识产权协会组织联席会议联络处所在地。学院设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设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版权与邻接权教席”。学院与首尔大学、北海道大学等共同发起设立了《东亚知识产权论坛》,倡议并推动与亚太地区多所大学发起设立了《亚太知识产权论坛》。学院面向海内外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生、法律硕士生、法学博士生,并设有博士后研究机构。学院现有在校各类学生、留学生以及访问学者200余人。从2011年起,招收获得理、工、农、医学士学位者攻读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制3年。从1981年起,至今已有50余人获博士学位,400多人获得法学或法律硕士学位,780余人获第二学士学位,7名博士后人员出站。
    中心和学院出版有《中国知识产权评论》、《知识产权判解研究》、《中国知识产权文库》、《世界知识产权法典译丛》、《海外著作权法制观察》等书、刊,正在筹办《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外国知识产权文库》和《知识产权文摘》;中心1986年出版了我国最早的知识产权高等法学教育教材。中心和学院也是我国历来所有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全国通用教材,含司法部统编教材、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等核心课程教材等的主要设计者,是“马工程”全国重点教材《知识产权法》“第一首席专家”所在机构。中心和学院是我国唯一自始参加全部知识产权法律立法的学术团队,郭寿康教授、刘春田教授多次为国家领导人做法制讲座,对我国知识产权的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鉴于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研究、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立法、司法和外交事业中的杰出贡献,2008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其在全球范围内唯一面向学术机构设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金奖”, 授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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