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贺鹏飞苏州十六日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专章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正在苏州出席“第一届亚太知识产权论坛”的中外法学界人士认为,这显示出中央高层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改革方面的决心,并透露江苏等发达地区将率先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第一届亚太知识产权论坛”16日在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开幕,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日、韩、中国大陆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200馀位法学界代表出席。
参加会议的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马一德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强调知识产权的地位,《决定》也专门闢出一段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在中国是前所未有的,显示出高层在此方面的决心。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亦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知识产权是深化市场改革的保障,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实践和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指出,尽管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经较为完善,但司法必须要切实贯彻法律。目前中国已经确立“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基本司法政策,其中加强保护是当前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政策的基本定位和价值取向,这就要求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实施,包括行使司法裁量权要以加强保护为原则,同时要求在法律范围内加强司法惩处力度和降低维权成本。
江苏将建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表示,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构建一个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其中知识产权保护首当其冲。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决定》专门提到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是高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明确表态。
许前飞认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尝试,而且这项改革可以说是中国新一轮司法改革中阻力最小的一项改革。作为东部发达省份,江苏省正在就此进行积极探索,并将尽快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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