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北京大学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为主题,20余位著名法学家发表主题演讲。凤凰网作为独家合作网络媒体参与全程报道,凤凰网大学问独家发布嘉宾演讲,与广大网友分享。
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教授。
以下是刘春田的演讲内容: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把“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列为决定15大问题中首当其冲的头等大事。这是一个经过长期深思熟虑、谋定而动的战略措施,若事成,将根本改变世界的格局。本文将从知识产权制度供给的角度,对其间的关系作简要的论说,分四个问题。
一、为什么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人类迄今为止的经济增长的源泉均来自知识的重大突破,包括技术革命和制度创新。这些知识通过通讯手段逐渐扩散到周边及全世界,成为人类社会的普遍生活方式。这些突破被人类称之为划时代的里程碑,如石器、青铜、铁、蒸汽机、计算机,以及封建、资本、企业、跨国公司等。所谓“创新驱动发展”是指主要依靠技术与制度创新作为经济增长手段的发展模式。创新,是指用不断优化资源配方案的手段,为人类提供新的生活方式的过程和结果。创新驱动是人类迄今为止最高层级的经济发展模式。现代社会,还并存着各种其他模式,如不同密集程度的资源型、资金型、技术型、劳动力型等。在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路线的继续。30年前是迷途知返,拨乱反正,解放被束缚的低层次生产能力,杀出血路,死地求生,是经济发展的低端形态。今天是升级换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生产力,力争尽快完成社会转型,实现工业化。是调整分工与互补角色,是主角儿与配角儿的易位争夺战,是争夺订单发放权,博弈人类发展引领权、主导权的无形的“王者”争夺战,而最终胜负决于市场的竞争,属于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上兵伐谋,不战而胜。高手对决,不动刀枪,不形于色。中国经济欲上高端,唯创新一途。需要说明,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设计本身就是一个创新。据统计,目前界上大约有20多个属于创新型国家。尽管有诸多先例,但是中国要建成创新型国家,亦并非循规蹈矩依赖西方国家的现有路径,复制已有的模式可以奏效。而是要经过考察、学习、比较、判断、选择、综合、设计、修正、试错、纠错等手段,量体裁衣,开拓新路,才可实现。
二、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环境与条件
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一部分。我们既非孤立的生存,亦非前无所授、凭空发展的。讨论中国的发展以及发展方式,必须从全球的视野,以开放的眼光,在本土与全球的关系中寻求答案。
(一)基本国际条件。主要谈四点:
第一点:二战后结束了“战争与革命”时代,开辟了“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为各国提供了发展经济的长期和平的国际政治环境。
第二点:全球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不断完善以及民主法治建设,日臻健全的国际机构(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国粮农组织、卫生组织、环境署、贸发组织、从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等多如牛毛的机构以及双边经济贸易协议、自贸区等合作机制),为各国的发展提供了经济与法律条件。
第三点:在新技术革命浪潮的推动下,以创新为经济发展核心驱动力的发展模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与之相匹配的财产制度——知识产权法,已被当代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各国均确立了知识产权制度,并已形成了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共同的准则和相应的国际组织(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等一系列的法律,以及WIPO、WTO的TRIPS、教科文组织等)。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最有效的利器,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工具。
第四点:数字技术所主导的信息与远程通讯技术极大地提高了新知识在世界范围的传播扩散速度,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其生活方式的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周期大大缩短。因而促进了经济全球化,规则一体化的进程。在统一市场的调配下,以创新型国家引领的全球化的产业链,以及按照知识、技术含量为标准的产业上下游分工模式,已成为当代国际经济发展的占统治地位的模式。遂使“创新驱动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
以上,为中国的和平崛起提供了国际环境。所以邓小平告诫我们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5页)
(二)基本国内条件。主要谈5点:
第一点:纠正了认识上的误区,放弃了“阶级斗争为纲”、“继续革命”、“抓革命、促生产”的理论。调整了方向和路线,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嗣后在十三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这一战略的判断,决定了党的基本路线,也是它“一百年不动摇”的根据。
第二点:坚持、改革和完善了基本经济制度。放弃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单一财产公有制,逐步改革固有的财产所有制关系,完善财产权利结构,形成了当下多元财产的健康格局,为市场建设做了制度准备。
第三点:通过渐渐融入国际社会,逐步从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直到没有限定语的市场经济,为中国平稳的过渡到完全市场经济社会,融入统一的市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做了充分稳妥的准备。
第四点:国情巨变。通过30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体系,为向产业链高端攀升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奇迹般的转变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与后工业社会并存,并向工业化快速过渡的具有浓厚现代气息的新型社会。
第五点: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了较好地保障。
三、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法治需要改革制度、转变观念
技术的目的全部在于创造财富。一个国家创造财富的能力既取决于它的技术水平,也取决于借助于创新体系将技术转化为财富的能力。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包括技术、各种制度、机制等要素的复杂的系统,其整合、匹配所形成的创造财富的能力是由其短板决定的。中国的短板是知识产权法治相对落后,没有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对科技成果运用不当,保护不力,不能适应技术的高速进步和与时俱进的经济发展,拖了经济发展的后腿。创新是人的本能。制度是孕育、涵养一切技术、艺术,决定人的创新与劳动激情能否有效发挥以及发挥程度的土壤和温床。关键看我们的制度设计者是何居心,是激发这种本能,还是扼杀它。当下的局势是,中央得道,而部门不成器,法治乏术!唯有认真改革,才有出路。
需要转变的观念:
(一)用工业文明的理念,理性、科学的理解市场。
(二)在实践中深化理解技术与制度的辩证关系。技术、制度都是生产力要素。技术与制度是手足、鱼水、血肉,是阳光、空气、水和生命的关系,二者互为股肱,密不可分,和谐匹配,相辅相成。
(三)创造与劳动的联系与区别。知识产权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的联系与区别。长期以来,用劳动的理论、观点、方法看待创造,无法解释作为财产的知识产权,无法解释创造者与劳动者贡献的本质不同和各自报酬区别如此之大的真正原因(乔布斯-工程师-装配工人;罗琳-打字员;乔-创造了一个产业;罗-买断了部分人的生命时段)。
(四)体系的看待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关系。普遍真理与中国实践,发展的世界和与时俱变的国情。
(五)知识产权制度西方强加给中国说。西方文明是一个认知体系,是现代文明的主要组成部分。
(六)学习观念。不因人废言,向一切先行者学习。例如:学习先辈的胸襟与雅量,在甲午战败后,提出“以日为师,以法为鉴”的口号,派出大批留学生,虚心向日本学习,学习他们的纪律、技术、教育、质量、素质、卫生、产品等一切可为我所用的东西,今天我们生活中大量的语言、术语度来自日本,如哲学、逻辑、特许、版权、著作权等等。
总之,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封闭,表现为思想的保守与制度落后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当。中国几十年来的全部进步的根本原因,在于开放,在于学习,在于不拘一格,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改革,包括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在这个意义上说,改革是最大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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