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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2015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在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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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3 浏览量: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马献忠)4月18日,在第十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2015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际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来自中国、美国、德国、英国、韩国、泰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官员、专家学者、法官,企业界、律师界、出版界的知识产权实务工作者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承办。会议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展开深入研讨,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献计献策。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田力普教授指出,这次论坛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这个主题的背后说明我国目前还不是一个知识产权强国,我国只算是一个知识产权大国,我们在走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路程上还面临许多挑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知识产权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和我国“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论坛紧紧围绕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紧扣中国国情、中国的发展、中国的未来进行研讨意义重大。
  南京理工大学校长王晓锋教授认为,人类在21世纪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新时代,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作为智力劳动成果,呈现出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特性,成为我国事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资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开启了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新征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指出,2015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主题,全面深入研讨文化繁荣与著作权制度、品牌经济与商标制度、创新发展与专利制度等专题内容,目的是为推进中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发展做理论准备。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谈了两点认识:第一,解决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关系问题。中国都是世界体系的一部分,我们必须以全球发展的大势为背景来考虑中国的问题。第二,中国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制度问题,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体系问题。构建自主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有价值,这既符合全球化的趋势,也符合中国的国情,使我们的制度设计最终就像量体裁衣一样,既适合我们的身体,又给我们的身体的成长留有一定的空间,使这个制度真正的发挥一个制度的正能量,使这个制度和技术的发展相匹配,真正对中国起到一个建设性的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出三个基本观点:一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现象。创新包括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制度创新包括了法律创新、政策创新、体制与机制的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在西方被称为制度文明的典范,本身就是一场非物质化的革命,是制度创新的成果。与制度创新相对应的是知识创新,包括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当今社会以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创新,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创新正在改变我们的现在,创新也即将赢取中国的未来。二是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知识产权制度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当中,起着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的作用,为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商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提供基本规范,很多学者把它称为创新之法、产业之法。保护创新是一个现代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一个不保护创新的国家同样是没有未来的。三是知识产权强国是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基本方略。什么是知识产权强国?我的理解是,它是以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并保障创新发展的先进国家。从现代化和法制化的意义来说,知识产权强国我觉得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品质,它既是创新型国家,也是法治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国集中地彰显了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制度文明建设的现代化的特性。当今世界,那些创新大国当然是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制度支撑非常必要。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王景川教授认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整体架构。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和知识产权能力的大幅度提升来推进我国现代化强国的建设,是我们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定位。二是设计好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体系。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要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相适应,其主要内涵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对我国建成现代化强国的有力支撑。三是安排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任务,与时俱进地优化知识产权政策安排,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中国化。
  德国马普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瑞托﹒赫尔提教授认为,一个健康发展的经济体系是需要合适的保护,而不是过度的保护,有时候我们的立法行为错过了产权保护的平衡点。现在中国的需求和其他国家的需要一样,要有一个合理程度的知识产权保护,要达到一个平衡点,同时要考虑中国自己的社会经济情况。中国应该在专利权者和其他的市场参与者权利平衡方面成为一个先行者,打造一个法律制度,不仅仅要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也要提供足够的空间使市场充满机遇,建设一个强大的创新国家。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知识管理与发展中心主任彼得﹒达沃豪斯教授认为,在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和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政府或者是国家的干预,但这个干预的点一定要恰到好处,如果干预不好,可能就会带来一种生态的损失。
  据了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的机构之一。2004年以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跻身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行列,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国家版权交易基地,文化部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文化部民间文化研究基地等七个研究基地,先后落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于2004年精心创办、重点培育和全力打造的一个知识产权学术盛会和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现已经成功了举办了十一届,受到了国内外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关注。
源网址:http://news.cssn.cn/gd/gd_rwhd/xslt/201504/t20150419_1592089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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