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全国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会议有关要求,2015年9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行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运行机制及相关问题研讨会,研究探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设计和措施。
会议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兼基地主任宿迟、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等著名专家学者进行了主题发言,参会代表涵盖了中国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领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的领导及专家、法院系统代表、高校知名学者、律师及行业协会代表等共计50余人。
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要求,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推动案例指导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201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共同为基地揭牌。
基地的设立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知识产权司法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保证知识产权司法公正的有力抓手,对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尺度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最为齐全、数量最多。同时,北京法院系统在知识产权案例研究方面也走在全国法院前列,有条件、有能力在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方面进行新探索,作出新贡献。设立基地的主要目的是为完善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积累经验并作出贡献,基地未来将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理论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指导案例发现识别中心、知识产权指导案例信息智能汇集中心和全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综合服务中心。
基地成立的意义:一是明确基地的建设规划方向;二是建立基地建设工作小组,逐步推进基地建设;三是确定基地工作的具体业务流程;四是筹划建立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
为使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设计和措施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推进基地的发展和完善,本次研讨会具体设置了三个议题,邀请知识产权业界的专家学者、实务界权威人士共同进行探讨。
本次研讨会,首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介绍基地情况,再由杨静介绍基地工作的业务操作流程,抛砖引玉的留下很多问题的质疑,来让专家解答。会上中国应用法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提出,法理的解释,判例的重要性。理念:案例是正义的产品;案例是法制的基因;案例是动态的法典;案例是制实的结晶。技术:要有机制的保障。即效率机制、研究机制和编纂机制。会上大家积极参与讨论,目的明确,主题新颖,研讨十分激烈。在司法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的大背景下,为推进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建设提供实质性发展,本次研讨会紧扣司法改革的核心精神,贯彻周强院长在第二次全国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会议上关于“使指导性案例成为公正司法的重要参照”的重要指示,具有涵盖面广、参与度高、观点权威、反响强烈的特点,使更多专家参与到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工作中来,为实质性推进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为构建阳光司法体制和打造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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