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罗莉;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 由于知识产权调整对象的无体性,赔偿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合理地确定赔偿的原则和计算方式对于赔偿功能的实现具有决定性意义。现行填平性赔偿无法充分补偿权利人和威慑侵权人。惩罚性赔偿的引入是必需的也是可行的。惩罚性赔偿与填平性赔偿的目的和功能不同。填平性赔偿的主要目的是补偿权利人的损失,剥夺侵权人的非法获利;惩罚性赔偿则旨在惩戒、威慑侵权人并预防侵权行为。在引入惩罚性赔偿后,立法应对现行知识产权法中填平性赔偿具有惩罚性色彩的计算方式予以删除或者修订。
【关键词】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填平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论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引进及实施_罗莉.pdf
(编辑 曹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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