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7日至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和飞利浦公司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承办的“创新: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现代化”国际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全国政协罗豪才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一级大法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王胜明副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王景川局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李东生副局长、司法部张军副部长、国家版权局闫晓宏常务副局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蒋志培庭长、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孟杨司长等国家部委领导,荷兰驻华使馆全权公使房欧东(Karel J.G. van Oosterom),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经济和商务参赞李赛优(Sergio Balibrea),出席了本次论坛。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几十所高校,人民法院,企业界,律师界和欧盟各国、美国的实务和学术界的专家和学者共260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因临时公务未能出席,向大会提交了书面演讲稿。论坛受到了中国、荷兰及欧盟其他国家、美国等政府相关部门、实务及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并且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多家媒体到会,中央电视台作了新闻报道。
论坛开始前,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作为东道主与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共同会见了出席论坛的中外主要演讲嘉宾。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主持。程天权书记代表中国人民大学纪宝成校长和全体师生向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参加本次论坛的各位来宾和代表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源动力。在最近四百年以来,人类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和进步,知识产权在其中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它以特有的产权激励机制,以私权保护的方式,把自发的创新转变为人的创作发明、创造财富的自觉行为。知识财产在对外贸易、国际交往中日益体现出其重要的地位,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在WTO体系中构成三足鼎立。同时也必须看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成为发达国家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经常性交涉的主题。这种情况说明,在保护知识产权和经济共同发展之间还没形成完全的和谐状态,这也为如何实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达成共赢,提出了新的课题。中国现代化进程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知识产权制度也是如此。今后的任务是如何做好知识产权制度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和谐进步,走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之路。中国人民大学是以人文社会科学,法律、经济、管理科学为主的全国著名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创办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院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在全国的法学院校中已处于领先地位,并在世界知名法学院校中崭露头角。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于1986年,是根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的倡议、由国家教委专门决定的、我国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的机构。我们愿意为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合作作出更多努力。
王胜明副主任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本次会议表示衷心的祝贺。他用两句话评价了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第一句话是,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我们走过的路非常辉煌,我们用短短的二十年左右时间,已经基本形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第二句话是,从眼前看包括往后看,在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多是对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但是鼓励创新及促进技术成果的转换这两个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够。他相信,这次会议的成果对今后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会有很大帮助。
李东生副局长在代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致辞中提到,“创新: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中国改革开放走过的道路是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现代化与发展休戚与共,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它体现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知识产权等方面事业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已经得到快速发展,整个发展过程是我们相关产品竞争力增强的过程,是我们国家综合国力增强的过程,同时也是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增强的过程。
在论坛的主题发言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郭寿康教授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兄弟院校、专业协会的领导人担任中方主持人。曹建明副院长、王景川局长、李东生副局长、曾宪义教授、张军副部长、闫晓宏副局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蒋志培庭长、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孟扬司长等分别从知识产权教学研究、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等方面作了主题演讲。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首席执行官陆毕德、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经济和贸易参赞李赛优(Sergio Balibrea)、美国资深律师约翰·保罗(John Paul)、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科学、科技和工业总监凯特莉纳·马汀妮兹(Catalina Martinez)、海尔集团法务部长苏效玺、创维集团法务总监郭利民等分别就知识产权之于全球经济、欧盟国家和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等发表了主题演讲。中外实务和学术界的专家和学者还就知识产权领域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富有成效的研讨和坦诚的交流,取得很多的共识,同时也增进了相互的了解。双方的专家学者还与到会的代表和同学们进行了现场交流,并回答了他们的提问。
中国人民大学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关于中国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发展的演讲,对我国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工作的情况作了简要回顾和展望。曾宪义教授将我国的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指出我国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工作中的四个主要问题,并根据2004年11月8日发布的《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从战略高度上提高认识。要将知识产权的地位提升至国家战略的层次,第二,要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不仅法律专业,各个专业都要开设这方面的课程。第三,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的培训,为国家提供急需的涉外知识产权人才。要鼓励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包括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努力建设一支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级专业人才队伍。第四,要增设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点。要鼓励有相应条件的高校,整合教学资源,设立知识产权法学或者知识产权管理学相关的硕士点、博士点,提升知识产权的学科地位,加强知识产权的师资和科研人员的培养。从文件上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学科有可能在将来上升为二级学科的趋势。曾宪义教授相信,我们的知识产权法教学研究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发展、越来越辉煌。
刘春田教授在闭幕式的总结发言中指出,中国正在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与欧盟、美国的知识产权对话不断增多,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与飞利浦公司双方一致同意举办定期的知识产权论坛。此次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的成功举行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长期以来坚持的积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政策,为此次论坛的成功举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人民大学与飞利浦于2004年4月订立知识产权教学合作协议,在聘请欧美知识产权专家来人民大学讲授知识产权课程、进行知识产权专题研究、中欧知识产权教授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该项目已执行一年,效果良好,受到了合作双方和学生的好评。论坛结束之际,有3位参加中国人民大学飞利浦“知识产权教席”合作项目课程的同学获得了2004-2005年度第一学期知识产权奖学金。
此次论坛的成功举行,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加强中外各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而做出的又一重大贡献。同时,它也深化了中外各国的文化交流,推动了中外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为更好地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