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3年,国际知识产权界的著名学者、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著名法学教育家郭寿康教授已从教65周年,恰逢郭寿康教授的《郭寿康法学文选》正式出版。借此良机,郭寿康教授从教65周年暨《郭寿康法学文选》出版座谈会于9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金克胜、海淀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国家新闻广电出版总局法规司王自强司长等领导,中国版权协会秘书长孙悦、中华商标协会董葆霖、中国法学会前副会长孙琬钟、美国专利与商标局高级顾问柯恒先生,以及北京部分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实务界代表、知名媒体等出席了座谈会。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单位也为郭老赠送花篮或发来贺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致辞中回顾了郭老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感谢郭老为人大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他说,郭寿康教授所具备的高度负责的责任心、上下求索的科学精神和谦谦君子的风范,必将成为人大人宝贵的精神财富,为大家日后的工作、学习指引航程。韩大元院长随后代表人大法学院向郭老赠送了纪念品。
在65年的从教和治学生涯中,郭寿康教授融贯中西、淡泊名利、所求唯真。他的人生经历传递的是一种精神的品质和人格的魅力:历经坎坷而不堕青云之志,享誉中外而不失质朴之心,永不失儒雅之风。
郭寿康(1926~),生于天津市,我国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1948年以优异成绩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留校工作一年后,1949年考取法律系唯一名额的研究生。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工作。文革期间,仍积极研究国际公法专题,为中国在联合国的外事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先后赴哥伦比亚大学、乔治城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德国马普知识产权研究所等访问和进修,曾在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杜克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柏林洪堡大学、德国马普知识产权研究所、巴黎第二大学、博洛尼亚大学、纽约市律师协会、汉堡市商会等二十多个大学、学术专业团体、国际组织讲学和学术交流。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版权协会顾问、联合国WIPO仲裁员、国际版权学会执委、ATRIP(国际促进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学会)创始会员,连续三届执委、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厦门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客座教授,《法律前沿》(英文版)编委。曾兼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第一任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世界知识产权报道(英文版)》顾问、《专利世界(英文版》编委,等。创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并曾任首席主持人。郭教授曾全面参与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是我国惟一一位参加全部知识产权立法的学者。并曾参加《对外贸易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原)、三资企业法(三部)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用中、英、德文出版过多部著作。201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013年被《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和中国日报(英文版)《知识产权周刊》授予“知识产权事业终身成就奖”。
郭寿康教授先后从事民法、劳动法、外国民商法、苏维埃民法、苏维埃劳动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技术转让法、知识产权法、版权法、比较版权法、国际版权法的教学与研究。其中如知识产权法、技术转让法、版权法、比较版权法以及国际版权法,皆为我国第一次开设的课程。
在我国入世前,郭教授还为全国人大常委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立法有关问题”。后又应邀在国家发改委、城建部以及河南、山西、云南、太原、大同等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同样题目的演讲。
郭教授曾为中国人民大学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合作举办的暑期班用英文授课十余年,多次在中国政法大学与欧、美、澳等地著名大学举办的国际讲习班上用英语讲授中国法;为我国最早在海外(首次在德国)讲授中国知识产权和涉外经济贸易法律的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