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繁體
 
 
 
 
 
 
学院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中美商业秘密保护圆桌会议”在我院召开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04-23 浏览量:

    2014年4月22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承办的“中美商业秘密保护圆桌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成功举行。来自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驻华大使馆、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美国信息产业机构、微软公司、IBM(中国)有限公司、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美国WilmerHale律师事务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台湾智慧财产法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单位的40余位中美法官、专家、学者参加了圆桌会议。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法学院刘春田教授,美国专利商标局高级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柯恒先生分别代表中美双方致辞,就本次会议的召开背景、重要意义、研讨形式等问题作了简要的介绍。会议随后进入专题研讨阶段。

    专题一“商业秘密保护策略及立法框架”由美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薄玖龙(Joel Blank)先生和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调研员谭剑先生共同主持。与会代表围绕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义务给商业秘密保护带来的风险、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策略、商业秘密的立法进展等问题,结合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美国联邦及各州的历史与现实展开了研讨。

    专题二“商业秘密执法中的发展”由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兰德尔·雷德(Randall Rader)法官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万春厅长共同主持。与会代表从民事执法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角色、民事法院所面临的挑战、保护禁令的作用、执法的最新发展趋势等多个角度进行了交流。

    会议最后由中美双方代表刘春田教授与柯恒先生分别作总结。双方一致认为,商业秘密对中美经济的发展都十分重要,举行这样的圆桌会议、展开面对面的坦诚交流十分必要,也很有收获,同时双方还表达了下一步继续深入合作的愿望。

    (编辑  易晨)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编: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