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湖北武汉人
1980-1987年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本科、硕士。毕业后进入全国人大工作。1993—1994在美国访问学习。现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正局级)。兼任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研究员;中央党校文史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专家,《中国版权年鉴》编委会成员。
长期从事文化领域的立法工作,参与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档案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正工作,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图书馆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等法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在1990年著作权法的制定和2001年、2010年的修正工作中,负责起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著作权法草案的审议报告、关于著作权法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等。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专家评议工作。在中央党校讲授文化立法、非物质文化立法等课程,为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作相关法制讲座。
主要文章:《关于文化立法的几个问题》(《宪政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
《关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法律保护的几个问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研究与报告》2000/10);
《文化遗产保护与中国的实践》(《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立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1/12);
《历史的进步——写在著作权法修正案审议通过之时》(《人民日报》2001/10);
《新文物保护法修改了些什么》(《人民日报》2002/12);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2004/12);
《背景、问题与思路——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思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1);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