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5年10月出生,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国家法官学院教授、第11届全国青联常委兼政法界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
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知识产权方向)。
1993年参加建立中国法院最早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1995年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后任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0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2003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9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
主编或者参与编写《知识产权名案评析》、《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专利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仲裁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物权法理解与适用》等多部著作,发表知识产权专业论文数十篇。
荣誉称号: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北京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模范等。